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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关注:为什么独生子继承父母房产需要姑姑签字?如何放弃继承权?

2023-06-28 09:53:03 来源:法务网


【资料图】

继承权是一项很重要的权利,通常是建立在一定的亲密关系上的。但是在现实生活中,有些人可能会出于某些原因把遗产让给别人,所以放弃了继承权。那么如何放弃继承权呢?

案例介绍:小明是独生子,母亲去世后小明打算将父母留下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,但是却被告知无法继承全部房产。原因是小明的父亲比母亲先去世,而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父亲去世的时候小明的奶奶健在,所以,父亲的这部分遗产也有奶奶的一份,后来奶奶也去世了,那么奶奶继承父亲房产的这部分份额,又由奶奶的女儿,也就是小明的姑姑继承了,这在法律上叫做转继承,所以,现在小明想继承一整套房产,必须由姑姑签字,表示放弃自己的继承份额才行。那么姑姑应该如何放弃继承权呢?

1、书面方式。这是基本的方式。因为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,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,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,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,将按无人继承的遗产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。

放弃继承用书面方式表达,就更显慎重,而且有利于稳定被放弃的那部分遗产再转移的法律后果。实践中,用书面方式放弃继承,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:

(1)到公证机关输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;

(2)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;

(3)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,等等。

2、口头方式。如在继承开始后、遗产分割前,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。在诉讼中,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,要制作笔录,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。

以上及时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两种方式,在实际处理遗产继承问题的时候,一定要考虑清楚是否真的要放弃继承权,以免日后后悔但无力回天。有其他疑问可以与遗产继承律师面谈,沟通具体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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